2014年林业技术推广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根据《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和省上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以提升林业科技水平、促进大地增绿、农民增收为目标,通过林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促进科研与生产有机结合,形成“技术—产品—产业”链式开发模式,提高项目区良种化程度,推进产业化进程;达到“推广一个新品种,熟化一项新技术,形成一个优势产业,创立一个知名品牌,培养一批科技人才,致富一方农民”的目的。
二、重点支持范围和对象
1.新品种引进项目(良种推广)。重点扶持育苗、种质资源优化等方面。推广林木新品种,特别是抗性突出、材质优良的用材林新品种,树形美观、适应性强的园林绿化树种以及现代化工、制药产业、生物能源等急需的特种用材林树种。
2.优良乡土树种推广项目(良种推广)。重点扶持本地原生树种采取现代保水抗旱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3.花卉推广项目(技术推广)。重点扶持花卉生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特色花卉产业化及配套技术示范推广,优良野生花卉的开发、利用等。
4.林业生态建设示范项目(技术推广):重点扶持高海拔、干旱、半干旱河谷地带造林技术推广,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与重建技术推广,干旱区、沙区、荒漠区植被恢复与治理技术的推广。
三、申报数量和申报资金规模
每个市州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省级直属单位、省直管县市区各申报1个。各项目申报补助资金规模不得超过10万元。
四、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文件应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成果、项目的必要性、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预期目标与实施计划、投资估算及筹资方案等内容。
五、项目检查验收
项目建设期限一般为1年。项目建成后, 由各市林业、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报省林业厅备案,省上组织抽查并对省级直属单位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