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2 来源:甘肃林业网 浏览次数: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甘林造函〔2021〕86号


各市(州)林业和草原(林业)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白龙江林业管理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局直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度林草重点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林规发〔2021〕10号),预安排2021年度各县区造林任务,要求各地主动对接国土“三调”数据,并“落地上图”。为做好全省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科学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做好碳达2峰、碳中和工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国务院办公厅、国家林草局、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通知》《意见》《办法》,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明确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对林业生态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范。各地要准确把握中央有关生态建设和国土绿化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国家和省上的政策精神,对国之大者胸中有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上的部署要求上来,精心谋划部署,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狠抓推动落实,加快推进春季造林和国土绿化行动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依法依规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国家林草局已预安排我省各县(市、区)造林任务292.3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69.32万亩、退化林修复73万亩,并提出“直达到县、上图入库”的新要求,对造林绿化工程实行精细化管理。各地要对照预安排造林任务,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将造林地块精准落到小班地块,落到国土“三调”数据图上,依法依规落实造林绿化用地,坚决防止在耕地、草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上安排造林绿化任务。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抓住春季土壤墒情较好的有利时机,提前做好作业设计编制审批、种苗采购、地膜化肥及劳动力贮备等工作,抢抓造林重点时段、最佳时节,加快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造林任务。
    三、科学造林绿化,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各地在造林绿化中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适地适树,调整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大力营造混交林,坚决打好增绿扩绿攻坚战,努力构建利于防火、防虫、防病,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树种选择上,大力推广乡土树种,充分考虑人居体验,以水定林,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针阔、彩色树种合理配置,推进造林结构优化调整,增加树种多样性,增强林分稳定性,在增绿的同时实现增景。在地块选择上,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耕地保护、通道绿化、农田防护林等技术规范开展造林绿化,严禁超标准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在困难地造林上,要尊重自然,大力推广容器育苗、生根粉、保水剂等造林技术;在管护上,要认真落实林草管护措施,强化管护责任,实施精准化、差别化林地管理政策,落实重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
    四、严格技术标准,确保年度任务落地上图。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2021年造林任务“以森林资源管理图为基础全部落地上图”要求,各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核实确认当年完成的造林任务,将完成的造林地块全部精准落到森林资源管理图上,逐级上报审核。省林草局在年底前将全省各地完成造林落地上图情况报送国家林草局。同时,各市州林草局要按照造林任务落地上图技术规范、管理系统和相关软件操作要求,组织指导所属县(市、区)做好造林4任务落地上图培训,确保工作质量。各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待国土“三调”结果公布后,抓紧做好与森林资源管理图的比对核实,结合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将规划造林地块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作为今后任务安排的依据。
    五、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核查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省林草局组织对退耕还林、三北工程、天保工程、造林补贴等中央投资林业生态工程进行了省级核查,向相关市(州)、县(区)反馈了造林质量、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的问题。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要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组织所属县(市、区),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落实有计划、实施有步骤、质量有保障,整改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整改情况报省林草局。对重视不够、推进缓慢,连续多年没有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省林草局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并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造林任务合法合规。春季是造林绿化的黄金时段,多年实践证明,春季完成造林占全年总任务80%以上,能否抓好春季造林,直接关系到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各地要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县乡行政人员、林草部门技术人员造林绿化包片蹲点的双轨承包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造林技术规程》、《造林质量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把“质为先”的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提高工程5建设质量。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对各县区计划任务落实通过重大项目库加强在线监控,定期开展调度,分类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开展绩效评价。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和质量,认真落实春季造林周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造林进展情况,加强对计划任务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对造林进度缓慢的地区,要立即采取必要的督促整改措施,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要把造林绿化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评价,确保全年任务全面完成。
    七、坚持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创森工作。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全面推进城市、乡村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乡品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地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通过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推进城市、乡村增绿,以拓展城乡绿化空间,创造良好人居环境。采取建设小微森林、绿地,乔木进单位、进庭院、进社区、进学校,增加建筑区的林木覆盖率,通过建设林荫街道胡同,提高城区道路的绿化率。要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居相依、林村相依、林田相依,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森林城市、浓郁乡土风格的森林小镇和美丽宜居的森林乡村。要通过创建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和森林乡村,实现天蓝、水清、森林环绕的6美丽生态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八、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热潮。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40周年,国家层面将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各市(州)要提前谋划部署,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要利用3·12植树节,大力宣传“十三五”以来我省国土绿化取得的成就,宣传国土绿化工作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绿色增长、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重大意义,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四十年来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要全面开通“互联网+义务植树”网站,包装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品牌响亮的项目,吸引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履行公民植树义务。要及时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各级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领导示范带头作用。按照有关绿化分工包干要求,组织好属地单位职工、适龄公民的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实施好2021年全民义务植树“蚂蚁森林”合作造林项目,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迅速掀起造林绿化热潮。

国家林草局预安排甘肃省2021年度造林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
序号单位合计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

总计292.32150.0069.3273.00
1榆中县3.003.00

2皋兰县0.30
0.30
3红古区0.20
0.20
4西固区0.50
0.50
5会宁县3.510.51
3.00
6靖远县0.700.20
0.50
7景泰县1.500.300.500.70
8白银区1.080.580.50
9平川区1.501.00
0.50
10嘉峪关市0.40

0.40
11金川区0.720.520.20
12永昌县0.320.32

13金塔县1.621.62

14玉门市1.020.220.600.20
15瓜州县0.220.22

16阿克塞县1.00
1.00
17张掖市本级0.670.50
0.17
18甘州区1.200.201.00
19临泽县5.002.003.00
20高台县1.700.201.50
21山丹县1.70
1.000.70
22民乐县0.70

0.70
23凉州区1.300.50
0.80
24民勤县2.001.001.00
25古浪县4.002.002.00
26安定区7.432.000.804.63
27通渭县13.128.22
4.90
28陇西县5.525.52

29临洮县7.305.30
2.00
30渭源县4.602.60
2.00
31漳县6.800.604.002.20
32岷县4.703.701.00
33秦州区1.700.70
1.00
34麦积区3.201.800.401.00
35甘谷县4.002.50
1.50
36武山县6.954.10
2.85
37秦安县1.020.52
0.50
38清水县1.900.701.000.20
39张家川县1.400.401.00
40陇南市本级0.500.50

41武都区5.904.901.00
42西和县4.004.00

43宕昌县0.200.20

44徽县4.003.001.00
45康县2.002.00

46文县6.004.002.00
47成县1.000.500.50
48礼县3.503.000.50
49两当县0.550.050.50
50崆峒区4.101.600.502.00
51泾川县3.100.800.302.00
52灵台县5.900.102.003.80
53崇信县0.300.20
0.10
54华亭县1.100.400.70
55庄浪县2.400.400.501.50
56静宁县7.501.70
5.80
57西峰区0.800.200.60
58庆城县11.409.20
2.20
59镇原县6.703.701.002.00
60环县10.467.46
3.00
61宁县3.663.16
0.50
62正宁县3.002.200.500.30
63合水县1.700.900.300.50
64华池县12.007.001.004.00
65广河县0.200.20

66积石山县1.001.00

67临夏县1.101.10

68永靖县0.100.10

69和政县1.500.50
1.00
70合作市0.420.300.12
71夏河县0.600.100.50
72临潭县0.600.100.50
73卓尼县1.100.600.50
74舟曲县0.760.460.30
75迭部县0.700.200.50
76碌曲县1.000.600.40
77玛曲县0.40
0.40
89小陇山实验局10.504.003.003.50
78石羊河林业总场2.000.301.500.20
79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1.420.421.00
80华家岭林业站1.501.00
0.50
81康南林业总场2.20
2.000.20
82岷江林业总场3.200.202.500.50
83关山林管局1.300.30
1.00
84合水林管分局3.501.800.201.50
85宁县林管分局4.40
3.001.40
86华池林管分局5.705.20
0.50
87巴家咀林场0.20

0.20
88洮河保护局5.200.205.00
89太子山保护局0.15

0.15
90民勤连古城保护局4.200.602.001.60
91洮河生态建设局5.002.402.000.60
92北山生态建设局14.0011.502.000.50
93南华生态建设局0.70
0.500.20
94迭部生态建设局2.300.102.000.20
95舟曲生态建设局(白龙江插岗梁管理局)3.001.001.500.50
96白水江生态建设局(白龙江博峪河管理局)3.101.001.500.60
97阿夏管理局2.00
2.00